山东企业赴湘西投资有优惠 企业最高可获奖补2000万
时报7月18日讯 “山东企业赴湘西投资,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条件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近日,湘西自治州对接济南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下发《湘西自治州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合作的若干优惠政策》,在财税、金融、产业招商、行政审批等方面制定了32条措施,吸引山东企业落户湘西。
文件中称,对稳定吸纳当地劳动力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比达到15%以上的山东企业,从投产之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所缴主体税种和土地使用税州、县市(区)级部分依法予以奖补,在省奖补的基础上,州予以1:1配套奖励,配套部分州与县市(区)各承担50%,单个企业最高奖补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政策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1000元每人每年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每人每年,奖补资金由所在县市(区)承担。
在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在湘西州注册的山东企业如果上市融资,首发上市分阶段可获得不超过800万元的补贴;对在“新三板”挂牌并实现融资(非股权转让和发行私募债)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
记者获悉,此次对济南来湘西州投资兴业和开展产业扶贫的高层次人才,将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不但优先支持济南来州投资设立的企业引进国家级、省级产业领军人才,而且湘西州财政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奖励资金。不仅如此,支援工作的人才及企业将享受居留、社保、医疗、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有关配套政策服务。
在行政审批方面,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扶贫协作产业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办制”,对符合条件的实行“一站式”办理。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建设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和应用系统,让新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