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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与孝

来源: 临沂市基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09-16 15:06:04

儒 家 与 孝

儒家的孝道及其现实意义
  “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据考证,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孝”字。“孝”是一个会意字,它的意思是小子搀扶着长着长长胡须的老人。《尔雅·释训》云:“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老部》说:“孝,善事父母”者。段玉裁注曰:“《礼记》:‘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畜者,养也。“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于侍奉和赡养父母的意思。
   一、先秦时期儒家的孝道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体家庭的形成,父系家长制的确立,“孝”的观念就逐渐形成和发展。下面,我们从儒家的经典和有关文献中来考察儒家关于“孝”的内涵和它的变化、发展。
  首先,我们考察《诗经》和《尚书》中“孝”的观念
大家都知道,《尚书》和《诗经》都是经过孔子删定的儒家经典,其中包含着关于“孝”较为原始的观念和内容。
  1、奉养父母。《诗经·唐风·鸨羽》:“王事靡盬(音gǔ,止息),不能艺稷黍。父母何怙?悠悠苍天!曷其有所?……王事靡盬,不能艺黍稷,父母何食?悠悠苍天!曷其有极?……王事靡盬,不能艺稻粱。父母何尝,悠悠苍天!曷其有常?”这首诗控诉了君王的事情没止息,没有时间去种稷、黍、稻、粱来奉父母,使父母没吃没喝,受尽饥饿。
  《尚书·酒诰》说:“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在农闲的时候,用牛车载着商品,去远处的地方进行贸易,用来孝敬赡养父母,让你们的父母高兴。
  2、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诗经·小雅·蓼(音lù)莪(音é)》:“哀哀父母,生我劬(音qú)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父兮生我,母兮鞠(养)我。拊(抚)我畜(爱)我,长我育我。顾(照顾)我复(庇护)我,出入腹(抱)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这首诗抒发未能奉养父母、孝敬父母而使父母离开人世之后的悲痛不已的心情。“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生我劳瘁”。对父母的逝世,悲伤不已。他们在十分劳累和病困中生育了我。他们不但生育我,抚养我,还疼爱我,照顾我,庇护我。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德应该予以报答。但是,由于统治者的剥削,百姓无法生活,因而没有能够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不是我不报,而是皇天不让我报。
  3、尊敬父母,娶妻必告之。《诗经·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父母栽种桑树和梓树,对它们应该恭恭敬敬。没有一个人不尊仰父亲,没有一个人不依恋母亲。对父母要尊敬和慕念,不要忘记了他们。
  《诗经·齐风·南山》:“艺蔴如之何,衡从(纵)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诗借用种蔴必有田垄的道理,比喻娶妻必须告诉父母。
  4、孝顺父母应该成为效法的榜样。《诗经·大雅》中还说:“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永言孝思,昭哉嗣服”孝顺先人的思想是全体臣民的榜样;还应该管理好自己职务以内的事情。“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孝子的孝顺之心真诚而不枯竭,全家永远能得到福祉。
  5、不孝父母是最大的罪过。《尚书·康诰》说:“王曰:‘封(周成王之弟),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爱)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这里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常之道。如果儿子不能成就父业,大伤他父亲的心;如果父亲不慈爱自己的儿子,反而厌恶他;如果为弟不尊敬兄长,为兄的不友爱弟弟。那就应该用文王制定的法律来惩办这样的人,不可赦免他们。
  第二,孔子论孝道
  孔子创立“仁学”,“孝”是“仁”的重要内容之一。孔子的学生有若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在儒家看来,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是实行仁德的根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君子抓住这个根本,实行“仁”的基础建立起来了,人与人之间伦理道德就会产生出来。
  有一次,孟懿子问孝,孔子回答说:不违背礼的规定,孔子又将这个意思告诉樊迟,樊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孔子再向他解释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父母在世时要以“礼”来事奉他们,父母死后要以“礼”来安葬他们,安葬以后还要按照“礼”来祭祀他们。
  “事生”最基本的是“奉养”,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和穿。在这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要尊敬父母。子游向孔子请问“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在回答子夏问时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同上)如果,只养活父母,对父母不尊敬,即使每一顿都给他们酒肉吃,也不能算做到了“孝”。孝顺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爱,语言要和气,面色要和悦,行为要恭敬。子夏说:“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事奉父母,要做到尽心竭力。
  孔子认为,为人子者不要给父母增加精神负担。“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朱熹注:“言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人子体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于不谨矣,岂不可以为不孝乎?”(《四书集注·为政注》)要保重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自己生病,更不能陷入不义而使父母担惊受怕。孔子还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常言说:“儿行千里娘担忧”;当父母年老的时候,要常在父母的身边尽孝道。
  “事生”,还应该使兄弟之间互爱互助。孔子说:“《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论语·为政》)还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弟妹尊敬兄长,兄长要友爱弟妹,这种兄友弟恭的场面,才能使家庭和谐,让父母高兴。孔子赞颂闵子骞时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论语·先进》)闵子骞是一位真正的孝子,别人对于他的父母、兄长赞赏他的话都不持异议和怀疑。
  “事死”有两个方面:一个葬之以礼,一个祭之以礼。孔子主张“三年之丧”,认为“三年之丧”,是“天下之通丧也”。有一次,宰我对孔子说:“三年之丧”的时间太长了,因为,“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一年就足够了。最后,孔子批评说:“予(宰我之名)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孔子批评宰我是一个没有仁德的人,难道他就没有得到过在父母怀抱里三年的爱护吗?同时孔子强调,“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礼记·檀弓上》)“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阳货》)办理丧事,与其把礼仪办得周到详备,宁可过度悲哀。
  孔子把“祭祀”作为治理国家的四件大事之一,祭祀是十分重要的。祭祀要按照“礼”的规定。祭祀的核心是要“敬”,“祭思敬”(《论语·子张》),要“真诚”,要做到“事死如事生”,做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中庸》)如果自己不能亲自进行祭祀,不能让别人代替,“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
  孔子不多讲“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在如何对待“事人”与“事鬼”、“生”与“死”的问题上,孔子更重视“事人”和“事生”。“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生的事情都还没有搞清楚,怎能去了解死的事情呢?孔子一方面强调“祭如在,祭神如在”,十分赞赏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音fú)冕”(《论语·泰伯》)的态度。另一方面孔子又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智)也。”(《论语·雍也》)由此可以看出,祭祀是孔子提倡“慎终追远”的一种文饰而已。“老死曰终”。“慎终”,谨慎地对待父母的死亡,即装殓。埋葬必须以诚信的态度对待,不要有后悔。“追远”,要以恭敬的态度进行祭祀。这样,民众的德行就自然归于忠厚了。
  孔子强调,作为人子,不但要奉养父母、尊敬父母,还不要忘记父母的年龄。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一方面,父母高寿应该感到高兴;另一方面,也应该有所恐惧。因为,年龄大了,随时可能生病,也随时有可能死亡。因此,更应该多关心父母。
  孔子认为,继承父志是“孝”的一个重要内容。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父亲逝世之后,要观察他的行为,如果他对父亲志向和优点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说是做到“孝”了。“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句话在《里仁》篇中又一个字不差地重复了一次,孔子的学生在编辑《论语》这部书时,为什么要重复这句话呢?除了强调这个意思重要性之外,没有别的解释。
  孔子的社会政治理想,是想建立一个“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使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要实现这一理想,要从“孝悌”开始,通过从爱自己的亲人开始,上对君王尽忠,下在朋友之间建立信任关系,从而扩大到去“爱人爱众”,使社会达到和谐。所以,孔子认为,如果一个人作到了“孝悌”,他的人性就得到了很好的改造,他就能遵守社会的规范。孔子的弟子有若把孔子的这一思想作了深刻的理会,他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
  第三,孟子论孝道
  孟子强调用“孝悌”来教化百姓,使百姓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伦理道德。孟子反复论证“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各个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乡学,要反复不断的用“孝悌”的道理来教育子弟。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认为,“孝悌”的伦理观念深入了人心,就能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就不至于在道路上背负重物,老年有丝绸穿,有肉吃,使老年人的生活有所保障。
  对父母的尊敬和奉养是孝的基本内容。孟子在评论舜对父的孝顺时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孟子·万章上》)孝子所做的最高标准,没有比尊敬父母更重大的;尊敬父母的最高标准,没有比以整个天下来奉养更重大的。(瞽叟)成为天子的父亲,其尊敬达到了极致;以整个天下来奉养,其奉养达到了极致。这里强调的是两个字“尊”和“养”。
  孟子提出了“不孝”的五条标准:“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羞辱),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懒惰不劳动、下棋好饮酒、贪财偏爱妻子儿女,不赡养父母以及放纵声色,寻欢作乐,给父母带来羞辱;逞强斗殴,危及父母的安全,这些都是不孝的行为。孟子这五条标准中,其中有三条讲要赡养父母,突出了一个“养”字。
  孝顺父母之心,要始终如一。孟子借虞舜到了五十岁还思慕父母的事情来加以说明。孟子说:“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少艾:年轻美丽的少女),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孟子·万章上》)一般人年幼的时候思慕父母,知道了女子的美貌就思慕少女,有了妻室子女就思慕妻室子女,当了官就思慕君上,得不到君上的信任就急切地盼望。换言之,一般人到了成年以后,就不再思慕父母,与父母亲近之心渐渐的淡漠了。孟子说,“大孝终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同上)大孝的人,要像虞舜一样终生孝顺父母。
  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焦循《孟子正义》:“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古代,娶妻必须先禀告父母,不告而娶妻,是为不孝。万章问舜“不告而取”,是何道理?孟子回答说:“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音duì,朱熹注:仇怨也)父母,是以不告也。”(《孟子·万章上》)男婚女嫁是人伦中的大事,如果禀告了,舜就娶不成妻,就会把废弃人伦的大事的责任归咎于父母,所以不告。孟子还说:“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孟子·离娄上》)根据历史记载,舜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顽母嚚(音yìn,银)”,父亲和继母时时处处想加害于他。为了避免因父母的反对而不能娶妻,而导致“绝先祖祀”,所以就不告而娶妻,孟子认为,这不算是不孝。
  在“死葬之以礼”这个问题上,孟子同样主张“三年之丧”说:“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飦(音zhān)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孟子·滕文公上》)墨子坚决反对儒家“厚葬久丧”的主张,提倡“节葬”,孟子在反驳墨子的批评时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蚊类)姑(同蛄)嘬(音zuō,叮、咬)之。其颡有泚(音此,汗出的样子),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蘽(音léi,盛土的箕筐)梩(音sì,挖土的木锹)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同上)孟子说,如果这个人掩埋尸体是正确的,那么孝子仁人安埋自己的父母亲也必然是合理的。朱熹对此注释评论说:“此掩其亲者,若所当然,则孝子仁人所以掩其亲者,必有其道,而不以薄为贵矣。”(《四书集注·滕文公上注》)墨家主张“节葬”,而不是“不葬”,孟子把“节葬”歪曲成“不葬”来加以批评。其实,墨家的主张是正确的。“厚葬久丧”的弊端无穷。
  孟子认为,在安葬父母的用度上,要与自己的财力相当,尽到人子的孝心。孟子回鲁国安葬他的母亲之后,他的弟子充虞对他说,你安葬你母亲的棺材似乎太漂亮了一点。孟子解释说:“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为何独不然?且比(通庇,庇护)化者(死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音xiào,快意)乎?吾闻之: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孟子·公孙丑上》)孟子强调,安葬父母用的棺椁,不仅仅是为了漂亮,还要尽人子的孝心。能合符“礼”所规定的标准而又具备财力,我为什么唯独不能这样做呢?棺椁用来庇护死者的皮肤不与泥土接触,人子之心也能宽慰一些。我听说过,君子不能在天下的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上节省安葬父母的用度。
  孟子认为:事亲、孝顺父母是事孝的根本。孟子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事亲,事之本也。”(《孟子·离娄上》)曾子是个孝子,他事奉曾皙时,每餐必有酒肉,将要撤去时必定请示要把它给谁,若已经没有剩余时,曾子必答说有。后来曾子的儿子曾元事奉曾子时,也每餐必有酒肉,但将撤去时不问把它给谁,若问有没有剩余,答说没有,第二餐再把剩下的送上。孟子说,“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同上)因为曾子事奉父亲,不只“养口体”,还要“养志”,尊重其父亲的意愿。
  孟子还把“孝悌”与仁义礼智等德行结合起来,“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孟子·离娄上》)仁的实质是事奉父母;义的实质是顺从兄长;知的实质是明白这两者不能分割;礼的实质是调节、修饰这两者;乐的实质是乐这两件事,欢乐由此而产生。孟子强调说,使父母欢心,顺从父母,就叫做“大孝”。
  第四,荀子论孝道
  荀子同样重视“孝悌”观念。荀子学说的实践目标是“富国安民”,他认为“兴孝悌”是达到安民、安政的措施之一。但是,荀子孝道的特点是把“孝悌”纳入礼的范围之内,一切服从于“礼”规定。荀子说:“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大略》)
  荀子认为,作为人君的,要做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作为臣子的,要做到“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作为人父的要做到“宽惠而有礼。”作为人子的,要做到“敬爱而致恭。”作为人兄的,要做到“慈爱而见友。”作为人弟的,要做到“敬诎而不苟。”作为丈夫的,要做到“致和而不流,致临而有辨。”作为人妻的,要做到“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荀子·君道》)这里,荀子把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相互之间的人伦关系做出规定,特别强调为父的要“宽惠而有礼”。
  荀子也强调对父母的孝,不只是“养”,更要做到“敬”。荀子引“子路与孔子的对话说:“子路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然而无孝之名,何也?’孔子曰:‘意者身不敬与?辞不逊与?色不顺与?古之人有言曰:衣与!缪与!不女聊。今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无此三者,则何为而无孝之名也?’”(《荀子·子道》)如果对父母的行为不恭敬,言语不和逊,面色不柔顺,即是早起晚睡,耕耘栽种,十分辛苦劳累来奉养父母,也不会成为孝子的。孝顺不但要奉养,还要尊敬。
  荀子按照“礼”的规定,对为什么要实行“三年之丧”作了详细的说明。他认为,“礼者,谨(郑重)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因而“生”很重要;“死人之终也”,“死”也同样重要,只有“终始俱善”,才算是“人道”得到了全面的实现。“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荀子·礼论》)相反,如果只重视“生”,而不重视“死”,那是对亲人的“背叛”。荀子说:“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奴仆)谷(小孩),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君主)亲(父母)乎!”“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始终一也。”(同上)丧礼就是用活着那样来妆饰死者,大致就象活着时那样来送往死者,对生和死都要按照礼的规定一样地对待。
  荀子说:“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荀子·礼论》)对于“事生”和“送死”,如果“不忠厚”、“不敬文”,就叫做“野”(粗鄙,不合于礼)和“瘠”(轻薄)“君子贱野而羞瘠”,因此,对于“送死”必须按照“礼”规定,做到“忠厚”、“敬文”。
  荀子还引孔子与子贡的对话,说明儿子对父亲的言行不能绝对的服从,对于不义的行为还要“争”,对于“不义”的言行不“争”就不孝顺,不忠诚

        据《荀子·子道》篇记载:“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忠)乎?’三问,孔子不对。孔子趋出以语子贡曰:‘乡者,君问丘也,曰子从父命,孝乎?臣从君命,贞乎?三问而丘不对,赐以为何如?’子贡曰:‘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贞矣,夫子有奚对焉?’孔子曰:‘小人哉!赐不识也!昔万乘之国,有争(诤谏)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故子从父,奚子孝?臣从君,奚臣贞?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孔子把子贡“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忠矣”的言论批评为小人之见。孔子认为,对于君上、父亲的错误或不义的言行要进行谏诤,使之改正错误,才能算是孝顺和忠贞。“父有争子,不行无礼”,由此可见,荀子是不主张“愚忠愚孝”的。
  总之,荀子十分重视按“礼”来行孝,“礼”与“法”是荀子思想中的两个核心观念,上自君臣,下至庶民百姓的一切行为都不能离开“礼”。关于丧礼,荀子说:“故丧礼者,无它焉,明生死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鬼神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还说:“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荀子·礼论》)由此可见,荀子关于“孝”的一切主张,都体现出十分丰厚的人文精神,不论是“饰终”,还是“饰哀”、“饰敬”都是如此。

 

儒 家 与 孝

  二、《孝经》是对先秦时期孝道文化的总结和升华
  《孝经》是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它影响之广大和深远是其他经典难以比拟的。《孝经》有今文《孝经》和古文《孝经》之分,现今流行为今文《孝经》。《孝经》的作者和产生的年代,一直争论不休,不少学者认为它是汉代的作品。这里,我们不去讨论争论的问题,只就《孝经》的内容有什么新的特点作一些探讨。
  第一,首先提出了“以孝治天下”的治理模式
  明确提出“以孝治天下”是《孝经》最显著的特点。这显然是当时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提出的一种治国方式。“以孝治天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孝经》把“孝”提高到与天道、地道规律相平等的地位,天有它的必然规律,地有它必然的规律,人的孝行也像天和地的规律一样也是必然的。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把天道、地道和人道这“三才之道”融会为一体,并按照这个规律去治理天下,天下、国家就可以得到治理。其核心是“教化”,所以,先王就用“先之以博爱”、“陈之以德义”、“先之以敬让”、“导之以礼乐”、“示之以好恶”(《三才章第七》)等道德和方式进行教化,人民就不会遗弃自己的双亲,就能主动实行德义,就不会为了利益而争斗,人民之间就会和睦相处,也就不会违犯禁令了。在“天经地义”的基础上,教人民孝顺是父母谁也不能违背的事情。
  2、“治天下”、“治国”、“治家”的核心是要取得诸侯各国、百姓和家人的欢心。“明王以孝治天下,得万国”的欢心,他们就能来参加天子祭祀先王的典礼。这样,所有子孙都尽到祭祀的义务。诸侯治理自己的国家,得到百姓的欢心,百姓都会来参加诸侯祭祀其先父、先祖的活动。卿、大夫治理自己的采邑,得到妻室、儿女以至妾婢和奴仆的欢心,全家人上下都会协助他事奉父母亲。这样,就能使得父母在生时过得安乐,死了得到祭祀。天子、诸侯、卿、大夫都对自己的双亲尽到孝道,就会出现“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的大好局面。《诗经·大雅》说:“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孝治章第八》)天子有伟大的德行,四方各国都顺从他的教化,服从他的统治。
  3、强调古代圣人治理天下,是根据人的尊崇和敬爱父母的本性去教育和引导人民的。《孝经》说:“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尊敬)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孝”这种德行是最伟大的德行。父子之间的感情是一种天然的感情。圣人应用这种天然的感情,对民众进行教化很容易取得好的效果。儿子对父亲的顺从,也体现了君臣之间的关系。在“孝”这个伟大的德行中,尊敬父亲又是最伟大的。父亲对儿子具有君王和父亲的双重身份,在人伦关系中,没有比这个还厚重的东西,如果儿子对父亲不尊敬,既悖德又悖礼。君子不作“悖德”和“悖礼”的事情,“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这样“其民畏而爱之,则而像之。”就“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这就叫做,“其政不严而治”(《圣治章第九》),对人民的统治不需用严厉的办法,就能获得好的效果。
  第二,明确阐明事亲和事君、立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
  《孝经》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保护好自己的身体,爱护好自己的生命,是奉行孝道的“开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奉行孝道的全过程是:“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开宗明义章第一》)不毁伤身体是奉行孝道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完成“事亲”、“事君”、“立身”的全过程。“孝”不只是“事亲”,还要“事君”“立身”。“事亲”只是奉行孝的初始阶段,此外还有更高级阶段。
  第三,把孝分为五等,这是《孝经》所特有的
  《孝经》把“孝”分为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人之孝和庶人之孝五等。不同等级的“孝”有不同的具体内容,通过这五个等级的“孝”,具体阐述“以孝治天下”的理论和方法,从而教导统治者,怎样才能使他们的政权得到巩固。
  1、最高等级的“孝”是“天子之孝”:“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天子章第二》)统治天下的帝王,把亲爱和尊敬自己父母的情感用来对待天下所有人的父母,就会以道德教化人民,成为天下人效法的榜样。天子之孝成了人民的榜样之后,就能得天下人民的信赖,这样他的政权就可巩固了。
  2、诸侯之孝。“在上不骄,高而不包。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包,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诸侯章第三》)诸侯是次于天子的统治者,《孝经》告诫他们,坐在高高的统治地位上,不要骄傲就没有危险;减省节约,慎守法度,没有危险就能长久保持统治地位,不过度奢侈就能保持富裕。能长久保持富与贵,就能保住国家政权,使自己的统治地位得到巩固。
  3、卿、大夫之孝。卿、大夫指辅佐天子处理朝廷政务的高级官员。对于这一级官员的“孝”,《孝经》又有不同的规定:“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卿大夫章第四)《孝经》规定他们,穿衣、言论和行为都必须合乎礼法的规范,不合礼法的话不说,不合道德的事不作。言论和行为都必须谨慎又谨慎。只要服饰、言论和行为都没有违背礼法的规定,就能守住宗庙能够祭祀祖先。就要像《诗经》中所说的那样,从早到晚,都不能有任何懈怠,要尽心竭力地去事奉天子。
  4、士之孝。士指国家的低级官员,地位高于卿、大夫,低于庶民。对于士之孝,《孝经》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音tiǎn,辱也)尔所生’。”(《士章第五》)拿侍奉父亲的态度去侍奉母亲,而爱心是相同的;拿侍奉父亲的态度去侍奉国君,而尊敬心是相同的。侍奉国君要兼亲爱心和崇敬心。有孝心的人侍奉国君必定是忠诚的,尊敬兄长的人对待上级必定的顺从的。只要用忠诚和顺从这两种态度去侍奉国君和上级,就能保住自己的奉禄和职位。从早到晚都要努力工作,就不会给父母带来耻辱。
  5、庶人之孝,即平民百姓之孝。《孝经》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庶人章第六》)庶民要遵循天道运行的规律,分别土地之利,努力劳动,辛勤耕耘,来奉父母。谨慎行事,不要惹出祸害,以免受刑辱;节约费用,以免父母受饥寒。不论是天子还是庶民都必须要孝顺父母,这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事情。  总起来说,“天子以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为孝”;“诸侯以长守富贵、保其社稷为孝”;“卿大夫以守其宗庙为孝”;“士以保其禄位、守其祭祀为孝”;“庶人则以养父母为孝”。在这五个等级的孝中,前面四个等级的核心是如何巩固天子的统治权力以及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而庶民不必要关心政治,只要努力耕作,遵守法令,节约用度,奉养好父母就算尽到了孝道。
  第四,首先提出“三广”,即“广要道”、“广至德”、“广扬名”的思想
  所谓“广要道”就是大力推广“孝道”,认为“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土治民,莫善于礼。”“礼”的本质是“敬”。“孝”的本质是“敬”,悌的本质是“顺”。子对父、弟对兄、臣民对君主都必须采取尊敬的态度,这样“敬一人,则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广要道章十二》)《广至德》就是君子(当政者)要广泛地以“孝悌”来教化人民,“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广至德第十三》)和乐平易的君子,是人民的父母,如果没有至高的德行,有谁能够教化人民使他们归顺,而且有如此大的业绩!《广扬名章》是专门为阐明第一章中“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而设的。怎样才能“扬名于后世”呢?“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以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这表明,《孝经》对“扬名于后世”的极大关注。
  第五,《孝经》的核心、要害是“事君”、“忠君”
  《五刑章》中虽然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但是,这一章的重点讲的却不是“不孝”,而是讲“要(要挟)君者无上,非圣者无法。”要挟君上,对君上不忠,才是最大的罪恶。其次还专门设《事君章》,“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对君上要忠心耿耿,在朝廷上,要尽心竭力,为君上办事;回到家里,要考虑怎样来补救君主的过失;君上正确的诏令在坚决执行,有了过错要设法加以制止和纠正。这体现了《孝经》的核心是“事君”,“忠君”。可见《孝经》的最大特点是引入“忠君”。     

 

三、吸收儒家孝道文化中的合理内核
  从前面的论述中看出,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孝道文化,其中有值得继承和弘扬的东西,也有必须加以抛弃的糟粕的部分。现在,我们从“孝”的最基本的意义上来吸收传统孝道文化中的精华,并加以继承和弘扬。
  “孝”的本意是“善事父母”。孔子认为,奉行“孝”的全过程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礼记》中也说:“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葬、祭是奉行孝道的三大问题。其中,重点是“事生”,是“奉养”。其次是“慎终追远”,其中包含有“送葬”和祭礼,即追念父母和先辈们。
  首先,要“敬爱”
儒家倡导对父母首先要“敬”。何谓“事之以礼”,“礼者,敬也。”礼的核心是“敬”。尊敬父母和一切长辈,不仅是古代社会提倡的,也是当今社会所提倡的,它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父母年轻时,含辛茹苦,把儿女们抚养成人;年老了,身体衰弱了,他们不求有太多物质享受,只求儿女们有一颗孝敬的心,能够愉快地安度晚年。“敬”和“爱”是联系在一起的,要尊敬父母,最重要的是要爱父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爱。在思想感情上,不能认为父母对自己所作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更不能认为父母老了,对自己是一种累赘和负担。对待父母时时都应该以和颜悦色的态度,不能以生硬的方式对父母说话;更不能大声地训斥父母。经常使他们保持精神上的愉快,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求。《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对父母要有温和的气象、愉快的脸色和委婉的面容,这才是对父母的尊敬。尊敬父母是孝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敬在古代视为不孝。所以,《百孝图说》提倡爱亲、敬亲和悦亲,这是完全正确的,应该奉行的。
  第二,要“奉养”
  古代十分重视对父母的奉养,“生则养”。奉养父母是作儿女的重要义务。所谓“养”,就是要保证父母的物质生存条件,使他们不饥不寒。在我国,在城市里,原先有工作的老人,多少都有点退休工资,大部分老人,基本生活没问题。在农村,情形就大不相同了。老年农民夫妇的生活几乎全靠儿女供养,所以,“养”在农村就成了老年生存的大问题。现在,农村不孝顺父母、奉养父母的很多,这些忤逆的儿女们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处理。当然,不是说城市里就没有奉养的问题。即使父母有生活费,他们不愁吃穿,也应该关心父母。有一个歌词上唱的常回家看看,回家不应该只是去吃喝一顿,而应该回家关心父母的生活,看他们生活得怎样?吃的东西有没有营养?在农村中,要看油、盐、柴、米等生活必需品怎样?冬天穿的衣服,盖的被褥暖不暖和等等。使父母们的物质得到尽可能满足,有条件的儿女要使父母的物质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养是最基本的,不能只养不敬,只养不敬也被视为不孝。
  第三,要“侍疾”
  衰老是人生的必然过程,这是任何事物都逃脱不了的命运,人当然也一样。人衰老了,必然会病多。孔子曾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要记住父母的年龄,一方面为长寿的父母高兴,一方面也要为父母的高龄而担忧。人老了,到风烛残年的时候,很容易生病。父母生病了,要去看医生,及时为父母治病。要精心的熬药、喂药。熬的汤药和送药丸的水,一定要亲口尝一尝,看温度是否合适,以免烫伤父母。民间有“熬汤药,必先尝”的训导。父母重病的时候,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之外,儿女们一定要轮流守候在父母的身旁,多给父母一些精神上的关怀。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精神上的痛苦。父母在临终前,总想见到自己所有儿孙,多给一些临终关怀,让他们平和地带着微笑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
  第四,要“承志”
  子承父志,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是儒家提倡的孝的内容之一,“三年于父之道,可谓孝也。”陆游的《示儿诗》说明,陆游希望他的后人一定实现国家的统一,“王师平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这种充满高度爱国热情的父志,是完全应该继承的。当然,社会生活是多样的,不一定每个人的父母都留遗志要求儿女们去完成,但是,有的父母确实有未完成的事业,需要儿女们去完成,这是儿女们不能推卸的责任。一般来说,这样的“父志”往往都是大事情。有大志留给儿女们去继承的人,他一定是大有利于国家的人。
  第五,要“立身”
  所谓“立身”者,就是要成就一番事业。《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孝之终也。”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首先要立志,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理想而不断的、勤奋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要磨练自己的意志,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保持健康,这是造就一番事业的基本条件。儿女有了事业上的成就,父母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凡为国家民族建了功,立了业的人,给父母带来了荣耀,这也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孝。相反,走入邪途,身陷囫囵,不顾父母之养,也给父母精神上带来终生的负担、耻辱或负罪感,使父母白白养了一个不肖之子,能说是尽到了孝道吗?古人说的人生“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也应该是我们当代人的价值追求,也是对父母应该奉行的孝道。
  第六,要“谏诤”
  孔子主张子女要顺从父母,但不是绝对的服从。父母有过错还得要谏诤,“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焉得为孝乎?”在今天,父母与子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父母有不对之处、或错误之处,要提出来。服从的只能是道德、法律与真理,如果父母作了不道德的事情,犯法的事情或者与常理相背谬的事情,一定要进行劝谏,劝其改正;否则,无原则的顺从使父母陷于不义,或违法的境地,就是不孝。今天的社会生活准则是道德与法律,不论是作父母,还是作儿女的,都应该遵守道德与法律。
  第七,要“安葬”
  儒家提倡的“没(死)则葬”。世界上,所有的人死了,都要安葬。只是葬的方式不同罢了,有火葬,有天葬,有水葬等。人从自然中来,最后回归到自然界去,这是很符合逻辑的。汉民族实行土葬,叫做入土为安。通过一定方式把亲人安葬起来,是人类良知、理性的表现,怎能把亲人的遗体抛之荒野,让豺狼虎豹、鸟兽虫蚁去噬食呢?送葬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送葬要有更文明的方式和过程。将亲人的遗体火化后存入塔陵或埋入公墓,是现代文明的安葬方式。用现代文明的方式安葬父母或亲人是必要的。
  第八,要“追念”
  儒家强调,对父母的孝顺还提倡“祭之以礼”,而“祭则观其敬而时也。”祭祀父母关键是要“崇敬”和“守时”,其核心是要以崇敬的态度时时记住父母和祖先。追念父母和祖先,其形式就是祭祀。儒家强调追念父母、祖先,就是不要忘记他们,但是,儒家那种繁琐的祭祀仪式以及带有迷信色彩的祭祀活动,今天已经不宜提倡。采取适当的文明方式追念先辈,对那些对国家、民族有重大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军事家、发明家以及民族英雄,在他们诞辰时,都要召开纪念大会,以表示对他们的追念。对于父母和亲人们的追念,也就是应该的、必要的。
  以上说的“尊敬”、“奉养”、“侍疾”、“承志”、“立身”、“谏诤”、“送葬”、“追念”等八个方面,应该是我们今天必须提倡和实行的孝道文化观念。自解放以来,人们的孝道观念十分淡薄,不少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孝”以及怎样“孝”。现在,重提孝道是已经成了不可不为之势了,因而不论农村还是城市都出现了大量不孝顺父母、不赡养父母的忤逆行为。批判继承传统孝道文化,是建立现代文明社会所必须的。 以上是我们对儒家孝道文化所作的初步探讨。吸收儒家孝道文化的精华,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的孝道文化,是我们的重要任务。 (陈德述 中国孝文化专题网)